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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字号:[ ]


京教工〔2010〕36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新修订的《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基本标准》是在2006年10月修订基础上再次修订完成的。2003年市委教育工委制定了《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试行)》,2006年进行了修订,20072008年对党的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的58所高校进行了达标检查验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第五次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先进校)评选。实践证明,《基本标准》对夯实基础工作、推进工作创新、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市委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北京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又取得了一批新成果。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先进性建设,完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市委教育工委对《基本标准》和《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参考手册》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基本标准》包括10项一级指标、39项二级指标和73项测评要素,总分值为1000分。

  《基本标准》是北京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规范。各高校党委要按照加强基础、健全机制,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科学规范的原则,紧密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创新,不断提高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北京市委将在各高校贯彻执行《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先进校的评选表彰。申报先进校的高校,须达到《基本标准》的要求,自评分数在850分以上。先进校的具体申报和评审办法另行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07月2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07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要素

得分

1.

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150

1-1

办学方向与决策

60

1-1-1[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校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事业发展目标明确,符合实际。(30分)

1-1-2[2]坚持学校党委领导核心地位,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工作机制。(30分)

1-2

改革和事业发展

90

1-2-1[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和发展趋势,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以改革创新促发展,适时推出改革方案,不断解决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15分)

1-2-2[4]重视学科建设,学科结构合理,符合学校实际,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形成若干特色明显和优势突出的学科、专业。(15分)

1-2-3[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发展环境良好,引进、培养、使用、管理、服务工作到位。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措施有力,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队伍已经形成。(25)

1-2-4[6]重视学生培养,办学层次合理,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条件逐年改善,学校结构、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15分)

1-2-5[7]重视知识创新,加强科学研究、科研基地建设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产、学、研、用相结合并协调发展。重视知识产权管理。重点大学有一批影响大的科研成果,并实施转化,为北京和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15分)

1-2-6[8]重视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时上报信息。(5分)

2.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50

2-1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30

2-1-1[9]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利观、事业观,增强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一把手”表率作用好。(10分)

2-1-2[10]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定期务虚研究制度。学习研究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学习研究效果好。领导班子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认识统一。(10分)

2-1-3[11]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强。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参加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10分)

 

2.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50

2-2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20

2-2-1[1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和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求真务实,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节俭办事,艰苦朴素,资金利用效益高。干部思想作风、生活作风正派,干群关系融洽。(15分)

2-2-2[13]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强。(5分)

2-3

领导班子组织建设

40

2-3-1[14]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制度健全,落实有力。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的关系,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严守纪律,维护团结。党政主要领导会前充分沟通。注意发挥教代会、工会、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25)

2-3-2[15]党委重视党政班子换届和调整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提前向上级提出建议人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齐备,成员的年龄、知识、专业、性别及其他结构合理。校级后备干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培养措施落实,管理到位。(15分)

 

2-4

干部队伍建设

60

2-4-1[16]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一报告两评议”等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委有规划和措施,按规定要求配备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30分)

2-4-2[17]重视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有制度、有计划,培训经费有保障。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规划,培养措施明确、落实,队伍结构合理。(20分)

2-4-3[18]坚持从严管理干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有关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等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到位。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制度完善,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10分)

3.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

3-1

党委领导和指导

30

3-1-1[19]党委重视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建设,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和表彰先进制度;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党委常委每年定点联系1-2个院(系)级党组织或基层党支部。(20)

3-1-2[20]合理设置党的工作机构,保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正常开展;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等职能部门健全;独立设置部门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合署办公部门、各职能部门工作有专人负责。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落实措施;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成效较好。重视改善职能部门的工作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10)

3-2

党内民主建设

25

3-2-1[21]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党内民主教育,提高党员民主素质;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健全,操作规范。(6分)

3-2-2[22]不断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重视党组织换届工作,能够按期进行换届。认真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保证代表充分行使权力。(7分)

3-2-3[23]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经常听取意见制度,拓宽党员参与民主议事的途径。完善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7分)

3-2-4[24]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组织的自我监督功能,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全体党员或党代表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加强党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党员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机制。(5分)

3.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

3-3

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建设与作用

30

3-3-1[25]以有利于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原则,适应高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保证党组织的有效覆盖。(5分)

3-3-2[26]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80%以上院(系)党组织负责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行政职务。建立健全选拔机制、教育培训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发展机制。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同时适当给予津贴补贴。(5)

3-3-3[27]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系(教研室)务会议,能够保证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重要工作的研究和决策。(8分)

3-3-4[28]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学习和工作制度健全。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召开委员会。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符合要求。(5分)

3-3-5[29]院(系)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引导和带领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努力完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本单位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和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健全。在重大工作中对党员有具体要求。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的满意率达到70%,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中的满意率达到80%(7)

3-4

党员教育管理保障服务

30

3-4-1[30]定期调研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确保党员培训时间。丰富教育培训内容,积极利用现代教育培训手段,创新教育培训方式,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强。(8分)

3-4-2[31]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坚持至少每月一次组织生活、每年一次组织生活会、每两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学期初或期末一次集中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8分)

3-4-3[32]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健全。关心党员的成长成才,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认真组织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拓展联系途径,丰富服务内容,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鼓励党员参与志愿服务。(9分)

3-4-4[33]严格党员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党员信息库维护和使用,做好党内统计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5分)

3.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

3-5

发展党员工作

25

3-5-1[34]校党委有党员发展规划,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有年度发展计划;发展党员规章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注重加强培养教育,保证新党员质量;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组织员。(10分)

3-5-2[35]校党委、院(系)党组织、教师党支部有青年教师发展党员专项计划,重视在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思路明确,措施有效;学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不低于35%。(5)

3-5-3[36]学年末,本科生中做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班有党员,三年级以上班有党小组或党支部。年底本科学生中党员比例达到5%以上,研究生中党员比例达到25%以上。(10)

3-6党校建设

10

3-6-1[37]党委重视党校工作,定期研究。党校各项工作有保障,办学方向明确。党校组织机构健全,教学管理队伍稳定。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各类班次健全,有教学培训计划及工作总结,教学培训效果突出。(10分)

4.

反腐倡廉建设90分

4-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0

4-1-1[38]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纳入党委计划,并与学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15分)

4-1-2[39]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党委、行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纪检监察部门、学校职能部门、院(系)、二级单位党政班子的职责。(15)

4-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5

4-2-1[40]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15分)

4-3

预防工作

30

4-3-1[41]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30)

4-4

信访和案件查处

15

4-4-1[42]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避免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办结率高。有案必查,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办案综合效应显著。(15分)

5.

宣传思想工作150

5-1

理论学习和教育工作

20

5-1-1[43]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有规划、有部署,完善途径,拓展阵地,健全制度,确保任务落到实处。(5分)

5-1-2[44]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课堂讲授纪律,加强校内讲座、报刊、橱窗、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师生思想动态的监测,在应对校内传教及意识形态问题方面措施有力。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建设。(15分)

5-2

宣传文化工作

20

5-2-1[45]认真落实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制定实施学校文化建设规划,凝炼和培育学校精神,校风、教风、学风良好。(10分)

5-2-2[46]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开展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有队伍、有平台,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得力。(10分)

5-3

教职工思想工作

30

5-3-1[47]准确把握教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共识度高。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妥善处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15分)

5-3-2[48]制定学校师德规范,积极开展师德教育工作,在教职工的考核评聘晋升中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积极推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15分)

5-4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0

5-4-1[49]认真落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度完善,组织有力,保障到位。学生学业发展、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日常生活、困难资助和素质拓展等服务体系健全。(30分)

5-4-2[50]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提高辅导员工作的吸引力,建设一支数量足、结构优、素质高、适应学校工作要求的辅导员队伍。拓展工作覆盖面,深入推进学生深度辅导工作,确保每名学生每年至少得到一次有针对性的深度辅导;大力加强班级组织建设。(20分)

5-5

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30

5-5-1[51]按中央要求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切实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机构健全、保障有力。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专职教师配备到位,课堂规模合理。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好。(30分)

6.

安全稳定工作

75

6-1

党委领导与工作体系建设

15

6-1-1[52]党委高度重视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进行专题研究,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7分)

6-1-2[53]按要求健全学校、院(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好安全稳定工作干部;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8分)

6-2

国家安全与保密工作

10

6-2-1[5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与防范工作,及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邪教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和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引导,严密防范邪教活动。(7分)

6-2-2[55]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规制度,设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保密工作,按要求开展保密教育、检查工作,落实保密措施。(3分)

6-3

维护稳定工作

10

6-3-1[56]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从决策源头上有效预防各类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关注师生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做好关注对象的帮扶、教育引导工作;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做好各重要时期维护校园稳定工作。(10分)

6-4

安全教育、管理与防范工作

15

6-4-1[57]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组建群防群治队伍,固化等级防控模式,完善校园综合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师生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大学生安全教育实现进课堂、进教材、落实学分。(8分)

6-4-2[58]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各方面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秩序;健全各类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治机制,整治工作及时有效。(7分)

6-5

基础建设与条件保障

15

6-5-1[59]制定科技创安规划或建设维护方案,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其他安全防范基础设施齐全、完备、有效。(8分)

6-5-2[60]定期开展安全稳定专兼职干部、群防群治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安全稳定工作经费及专项机动经费得到保障。(7分)

6-6

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工作

10

6-6-1[61]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快速反应队伍配置合理;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信息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员队伍完备,信息报送及时准确。(10分)

7.

统战工作

40

7-1

党委领导与工作机制建设

10

7-1-1[62]党委重视并定期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宣传贯彻上级统战工作精神,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统战理论培训。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参与,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院系各负其责、共同配合的学校统战工作运行机制。工作思路清楚,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每年有计划,有措施,有布置,有总结。(10分)

7-2

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10

7-2-1[63]制定并落实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教育措施;有计划地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校内各级领导职务;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社会安排的推荐工作,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各项工作深入扎实。(10分)

7-3

民主党派工作

10

7-3-1[64]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支持和协助他们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发挥他们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切实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创造条件。(10分)

7-4

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

10

7-4-1[65]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注意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关心和照顾少数民族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宣传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维护归侨、侨眷权益的法规,组织归侨、侨眷开展各种活动;积极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的统战工作。(10分)

8.

离退休干部工作

40

8-1

工作制度

10

8-1-1[66]学校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10分)

8-2

政治待遇

10

8-2-1[67]学校党委重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按规定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鼓励离退休干部自愿量力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发挥作用。(10分)

8-3

生活待遇

10

8-3-1[68]按规定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确保离退休干部“两费”和生活补贴及时发放,使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建设成果。为老同志办实事,帮助离退休干部解决生活中的特殊困难。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10分)

8-4

活动站(室)工作

10

8-4-1[69]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按规定拨付使用,离退休干部活动站(室)建设好,达到人均1平方米。管理有序,利用率高,离退休干部活动丰富多彩。(10分)

9.

群众团体工作

55

9-1

教代会工作

25

9-1-1[70]党委重视教代会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按期换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学校依法保证教代会正确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权,学校关于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能提交教代会讨论。(25分)

9-2

工会工作

15

9-2-1[71]党委贯彻落实《工会法》,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并落实有关待遇,工会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学校有关重要会议。(15分)

 

9-3

共青团工作

15

9-3-1[72]党委重视共青团工作,每学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或专题研究共青团工作至少一次;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和活动场地落实;团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推优工作好,学生社团管理规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15分)

 

10.

特色工作

100

10-1

特色工作100分

10-1-1[73]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探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形成特色,创造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100分)

 

主题词:高等院校党的建设标准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7月2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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