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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清明节来了要牢记:党员干部千万别做的3件事VS应该做的3件事

发布日期:2018-04-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我们都是纪检人 字号:[ ]



党员干部祭祖

千万别做这三件事


      春和景明,清明将至。作为绵延两千五百多年的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但是,从各地案例通报来看,这也是党员干部容易产生违纪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随着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的实施,往常祭拜中的一些“习惯做法”,可能就会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需要引起党员干部的注意。

1 别用公车去祭祖

——私人的事就别沾公家的光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指出,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五章“公务用车”第二十九条明确,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显然,清明节使用公车祭拜自己逝去的亲人,属于“公车私用”。那么,对这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如何界定情节轻重?专业人士认为,这要根据具体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综合考虑。公车私用一经发现,除涉及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外,还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讨、诫勉谈话或者其他组织处理。如果经核实存在多次违规使用公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出了车祸,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则不但要给予当事人党纪处分,同时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有地方纪委同志告诉记者,与十八大前许多人理所当然地把公务用车当作私人用品不同,这些年出问题的,多是抱着不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他说,随着各地各部门车辆管理越来越严,纪检机关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和群众举报渠道的畅通,这些问题已经很难暗度陈仓了。因此,与其想方设法躲避检查,不如谨记“私人的事就别沾公家的光”,这才是远离纪律红线的最好办法。

2 别“做道场吹打念经”

——搞封建迷信活动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应该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但一些党员干部在清明节祭祖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做道场吹打念经,请风水先生、巫婆等装神弄鬼。比如,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就曾花费4万元为其老人迁坟做道场,影响恶劣。

      不信马列信鬼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与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严重背离,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根据行为情节、认错态度以及造成的影响,《党纪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五十八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组织迷信活动的,比如,在祭拜时,主动提出并出钱出力做道场、跳大神、鉴风水等活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对参加迷信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从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比如,在祭拜时,党员干部参与了家人组织的迷信活动。给予其何种处分,要根据党员干部是否有阻拦劝说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综合考虑。

      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是作为“扰乱生产、工作、社会生活秩序”的一项内容提出来的,而新修订的条例将此作为单独条款列出,并细化了处分规定。对此,专家认为,“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是党员干部信奉封建迷信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锤炼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已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3 别在坟头“秀排场”

——引领新风尚是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给逝去的亲人烧纸“传物”,是许多地方清明祭拜时的风俗。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在清明节用于祭礼焚烧的纸张达千吨以上,“白色浪费”高达上百亿元。非但如此,有的人还不惜斥巨资雇请吹鼓手、乐队、戏班,在坟头吹拉弹唱,秀排场、比奢华;有的甚至烧纸“美女”、纸“二奶”等,充满低级趣味。

      对这些祭拜时的陈规陋习,一些党员不但不加以抵制,反而以风俗为借口随波逐流,有的甚至借此显阔气耍威风,引发了群众不满,损害了党的形象。对这些行为,如果说以前只是批评教育的话,今后可能将面临严肃处理。《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明确,对追求低级趣味、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因此,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的一员,面对清明祭拜中的各种不良风气,党员干部不但不应盲从,还要主动承担起引领新风尚的责任。比如,带头推广用植树、种花等方式取代焚香烧纸等旧风俗,积极倡导网上祭拜等新型绿色、安全环保的新风尚,做文明祭拜的参与者和引领者,让清明节真正“清明”起来。



党员干部要做

“清明”过节的引导者

      春和景明,万物生晖,又是一年扫墓踏青的清明时节。如何营造清明节“清明”的社会风尚?笔者认为,党员干部起着关键的引导作用,应该这么过。

      1 守清廉。清廉过节虽是老生常谈,却也常谈常新。自中央开展作风建设以来,“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却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让腐败躲进了“青纱帐”、穿上了“隐身衣”, 微信红包支付宝成为某些党员干部的“送礼神器”,农家乐等隐蔽场所成了一些党员干部“舌尖上腐败”的新战场,公车不私用了,却“私车公用”,揩公家的油,用单位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等等现象不时被各级纪委曝光。侥幸心理作祟,最终难逃法纪这个“天网”,所以说,清廉过节,既考验着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是否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需要我们党员干部特别加强自律,做到自尊、自重、自省、自警,保持自身的清廉与纯净,守住清廉之本,把清廉做人、清廉为官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自觉崇廉拒腐,引领清廉过节的新风尚。

      2 讲文明。清明时节,是祭奠先祖、合家团圆的日子,这是凝聚亲情,塑造家风的最好的时候,借助扫墓祭祖、家人团聚的传统,把好的家风、善的孝道一代代相传下出,让血脉亲情永远延续,是传承家风、家教最好的载体。然而,伴随着国人腰包的一天天鼓胀起来,祭奠的奢靡之风越演越烈,从烧纸人纸马、聚宝盆、摇钱树,到“轿车”、“洋房”,再到 “护照”、“房产证” “私人飞机”,逐步升级,甚至纸制美女、小姐、二奶、小三等充满低级趣味的祭祀行为打着“时尚”的旗号大行其道。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的党员干部,面对清明祭拜中的各种不良风气,党员干部不但不应盲从,还要主动承担起引领新风尚的责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积极倡导网上祭拜等新型绿色、安全环保的新风尚,做文明祭拜的参与者和引领者,带头植上思念树、种上花草、清理坟墓周边的污泥等方式取代焚香烧纸等旧风俗,让清明节真正文明起来。

      3 信马列。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滑坡,“不信马列信鬼神”者屡见不鲜,体现在清明节祭祖上,就是大搞封建迷信那一套,有请风水先生、巫婆神汉等装神弄鬼,搞得乌烟瘴气;更有不惜钱财雇请吹鼓手、乐队、戏班,吹拉弹唱;还有大修坟墓,希望自己的祖坟“冒青烟”,保佑自己升官发财、封子荫妻,这是典型的“理想缺失,精神迷茫”,用 做道场、跳大神、鉴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来掩盖自己灵魂的丑陋,是对信仰的背叛,是价值观出现了问题。所以,清明时节,党员干部要加强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抵制迷信,用马列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用科学思维来提高自己,做有信念、讲奉献的党员干部。

      党风正则民风淳。党员干部党风好、作风好,方可行得正、站得直,才能影响并带领人民群众践行好的价值观,引导淳朴民风、顺应天下民心。党员干部党风差、作风差,就会不守法、常违纪,甚至是违背伦理道德,人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民风不淳、人心离散,作为一个有着8700多万党员干部的执政党,肩负着引领社会“正能量”的责任,有着塑造风清气正良好社会生态的义务。清明时节,只有党员干部在清廉上、文明上、正信上做出表率,社会上才能过上一个高雅、清洁、低碳的清明节。(上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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